德恩精工: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25  德恩精工(30078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5-007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暨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原持股5%以上股东王富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持有公司股份7,333,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00034%)的5%以上股东王富民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富民)》。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王富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045%。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富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7,333,4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于近日收到王富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在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3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61,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525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6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9309%;合计累计减持1,576,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4566%。截至本公告日,王富民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

到1.00%,且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富民集中竞价2025年1月6日—2025年3月19日13.30—17.2315.27961,0660.655257
大宗交易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4日13.83—13.8913.86615,0000.419309
合计---1,576,0661.074566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富民合计持有股份7,333,5505.0000345,757,4843.9254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333,5505.0000345,757,4843.92546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富民
住所四川省青神县青城镇西街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3月24日
股票简称德恩精工股票代码300780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1,576,0661.074566
合 计1,576,0661.07456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富民合计持有股份7,333,5505.0000345,757,4843.9254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333,5505.0000345,757,4843.92546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富民)》。 本次减持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王富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 王富民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截至本公告日,王富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王富民先生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

四、备查文件

1. 原持股5%以上股东王富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