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赛集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淳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段淳林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8月因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5次,实际出席会议5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1次,因工作原因请假缺席会议1次。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谨慎地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对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程序。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依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2/1/10 | 关于对外投资参股深圳市征鸟出海科技有限公司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2年4月25日 | 1. 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
2.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 关于财务信息更正 4.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2/5/25 |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 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2/8/5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二)2022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2022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会议审议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议案,本人对公司拟任董事的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切
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对公司进行调研检查,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时间以通讯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询问、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上市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一)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2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段淳林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