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赛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7  因赛集团(30078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4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本次股东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7日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7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26号楼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朝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出席会议情况

(备注: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62,040,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161%。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62,015,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92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

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5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7 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8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

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 《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

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1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39%;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董洁清、李炜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