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章程修订对照表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了相应修订。章程条款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及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