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碧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