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5-04  三只松鼠(300783)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松鼠”、“公司”、“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三只松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曹宇、冷小茂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三只松鼠股票代码30078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三只松鼠
公司的外文名称Three Squirrels Inc.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Three Squirrels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盛路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41002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盛路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41002
公司网址http://www.3songshu.com
电子信箱ir@3songshu.com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本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规定,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督导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增加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增加全资子公司三只松鼠(无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IPO募投项目“物流及分装体系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核查意见已于2019年10月30日进行了公告。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020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将募投项目“物流及分装体系升级项目”预计达到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0年12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核查意见已于2020年4月29日进行了公告。

(三)变更保荐代表人

因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岑江华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中金公司指派保荐代表人冷小茂先生自2022年4月1日起接替岑江华先生承担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评估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

尽职调查工作,按时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培训;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在尽职推荐、持续督导期间,能够尽职开展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程序进行了检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事项。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使用募集资金期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
曹 宇冷小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