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荣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监事对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使用募集资金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