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于2024年8月19日对利安科技到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 2024年8月19日 |
培训地点 | 利安科技一楼会议室 |
培训主题 |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包括编制临时报告的情形、应披露的交易与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的注意事项、监管处罚案例等 |
培训讲师 | 罗云翔 |
参加培训人员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
二、培训主要内容
保荐人在本次培训中重点讲解了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包括编制临时报告的情形、应披露的交易与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的注意事项、监管处罚案例等内容。
实施本次培训前,保荐人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利安科技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培训后,保荐人向利安科技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规定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罗云翔 彭成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