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784证券简称:利安科技公告编号:
2025-089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402.57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承诺如有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4.03%,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余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0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89.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34.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54.93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2024年6月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84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信息如下:
|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户 | 募集资金用途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行 | 40138463970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行 | 388384634620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行 | 372784632923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玩具日用品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行 | 371484632727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行 | 402684634212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574904353210008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 | 86011110001644148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承诺如有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若各项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数差导致。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其次,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402.5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 10,000.00 | 9,632.14 | 34.71 | 402.57 |
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并承诺如有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以及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