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财会〔2026〕 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 号》,规定了“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 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1 月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 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相应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 号》的相 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