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修订<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修订的《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实施管理办法》及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修订公司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实施管理办法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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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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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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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土盛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