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财务状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12,884.13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41,493,903.10元。以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149,390.31元后,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98,213,992.16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8,515,918.3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88,515,918.32元。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基于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综合考虑,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现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84,015,8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80,317.5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