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3-170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丁香鹏先生(董事长)、王承宝先生(副董事长)、丁志嘉先生、丁香财先生、徐洪魁先生、王学清先生
2、独立董事:马广林先生、赵永瑞先生、王树文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且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3人:丁香鹏先生(主任委员)、王承宝先生、赵永瑞先生;
审计委员会3人:马广林先生(主任委员)、王树文女士、丁志嘉先生;
提名委员会3人:赵永瑞先生(主任委员)、丁香鹏先生、王树文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马广林先生(主任委员)、丁香财先生、王树文女士。
上述各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1人。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段玮女士(监事会主席)、李旸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孙茜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职工代表监事占监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丁香鹏先生
2、副总经理:丁香军先生、肖盛隆先生、时启庆先生、刘本国先生、王学清先生、孟阳先生、胡文佳女士
3、财务总监:刘彦璐女士
4、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孙丽萍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胡文佳、孙丽萍
电话:0532-84992168
传真:0532-84992168
邮箱:qdguolin@china-guolin.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8号甲
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聘任情况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刘向华
刘向华女士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任期自第五次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张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5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0%,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丁香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香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3%,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樊培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培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世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世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丁金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金凤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副总经理徐洪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洪魁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6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6%,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以上人员届满离任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履行义务。张磊先生、丁香军先生、樊培银先生、张世兴先生、丁金凤女士、徐洪魁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其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人员简历
1、丁香鹏先生,男,195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为:1979年12月至1983年12月,解放军后勤学院服役;1984年1月至1987年6月,在青岛公路客运公司工作;1987年7月至1994年12月,在青岛长途汽车站工作;1994年12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国林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国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荣成市铁槎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国林陶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香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570,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8%,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非独立董事丁志嘉先生系丁香鹏先生的成年子女,公司财务总监刘彦璐女士系丁香鹏先生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除此之外,丁香鹏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承宝先生,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在青岛远东塑料工程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7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国林科技董事、总工程师,青岛国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5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承宝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丁香军先生,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山东省水产学校轮机管理专业中专。主要工作经历为:2000年8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国林科技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香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肖盛隆先生,男,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佳木斯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在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8年4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国林科技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肖盛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肖盛隆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时启庆先生,男,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为:2000年11月至2002年4月在青岛市李沧区湾头个体公司实践学习;2002年4月至2004年5月在青岛国棉一厂做机修;2004年5月至2004年11月在青岛银通机械质检员;2004年11月至今,在国林科技任职;现任国林科技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时启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时启庆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刘本国先生,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沂南县第一职业中专机电专业,主要工作经历:1997年9月至2003年3月,青岛建东机电设备安装公司工作;2004年4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车间主任、生产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国林科技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本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本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王学清先生,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化工学院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8年7月至2010年3月,在青岛市四方铸钢厂工作;2010年4月至2013年12月,在青岛锅炉压力容器厂工作;2014年至今,历任国林科技压力容器车间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国林科技副总经理、青岛海丽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青岛国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学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学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孟阳先生,男,198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南大学环境工程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为:2010 年至今,历任国林科技市场营销中心大区经理、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国林科技副总经理兼市政产品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孟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孟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胡文佳女士,女,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2006年7月至2010年1月,青岛天赢铸锻工业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3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企管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国林科技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青岛国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文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胡文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刘彦璐女士,女,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青岛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10
年7月就读于青岛大学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法学专业。2011年5月至今就职于国林科技财务部,现任国林科技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彦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香鹏先生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彦璐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孙丽萍女士,女,199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法律(法学)专业,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工作经历为: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华智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2022年5月至今,就职于国林科技证券事务部,现任国林科技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孙丽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刘向华女士,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建筑工程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2015年8月至今,就职于国林科技,曾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向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向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