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林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马广林、赵永瑞、王树文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香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