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7,367,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98,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7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30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791,044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4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59,999,983.3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738,860.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 00040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新疆国林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林”)、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续状态 |
1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 37150198641000000944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已注销 |
2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 37150198641000000945 |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 已注销 |
3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810200101421022493 | 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 | 存续 |
4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522010100101123371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注销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新疆国林,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投项目的实施,新疆国林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与新疆国林、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续状态 |
1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810200101421025645 | 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 | 存续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 37150198641000001653 | 本次注销 | |||
2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810200101421026044 | 存续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且后续将不再使用,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522010100101123371)予以注销。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正式投产运营,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本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于近日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7150198641000001653)予以注销。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