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能实业股票代码:300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伟雄、李咚怡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自上次批露权益报告书起,合计变动比例达5%)
签署日期:2023年6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 | 指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海能实业 | 指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李伟雄、李咚怡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股份减少(自上次披露权益报告书起,合计变动比例达5%)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海能实业任职情况 |
李伟雄 | 男 | 中国 香港 | 广东省深圳市 | 否 | 无 |
李咚怡 | 女 | 中国 香港 | 广东省深圳市 | 否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李伟雄、李咚怡,系父女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并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意向,亦不存在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临时保管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90,14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3%、公司总股本的2.97%。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2023年6月19
日-2023年9月18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263,380股(含本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公司总股本比例0.99%;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526,760股(含本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2%、公司总股本比例1.98%。
故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减持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而增发股份、公司回购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等因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以下为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①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824,4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3.21%。
②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在2021年7月-2022年1月的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1日,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共计减持5,494,420股,减持后,其合计持有的16,824,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7,320,000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股) | 占当时总股本 比例(%) |
李咚怡 | 集中竞价 | 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3日 | 24.33 | 332,520 | 0.2176 |
李咚怡 | 集中竞价 | 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8月31日 | 25.05 | 506,300 | 0.3314 |
李伟雄 | 集中竞价 | 2021年8月27日 | 25.17 | 400,000 | 0.2618 |
李咚怡 | 大宗交易 | 2021年8月31日 | 23.42 | 3,055,600 | 1.9999 |
李咚怡 | 大宗交易 | 2022年1月4日 | 26.98 | 150,000 | 0.0982 |
李咚怡 | 大宗交易 | 2022年1月5日 | 27.23 | 150,000 | 0.0982 |
李咚怡 | 大宗交易 | 2022年1月6日 | 27.68 | 200,000 | 0.1309 |
李咚怡 | 大宗交易 | 2022年1月7日 | 27.03 | 150,000 | 0.0982 |
李咚怡 | 大宗交易 | 2022年1月10日 | 27.87 | 400,000 | 0.2618 |
李咚怡 | 大宗交易 | 2022年1月11日 | 28.10 | 150,000 | 0.0982 |
合计 | 5,494,420 | 3.5962 |
股的9.6181%,其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962%。
③2022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L00005号验资报告,海能实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77,920.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2,784,000股增加至153,261,920股。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的14,694,860股,从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52,784,000股的9.6181%,被动稀释为占公司总股本153,261,920股的9.5881%,其持股情况累计变动比例为3.6262%。
④2022年6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75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19%。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的14,694,860股从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9.5881%,被动增加为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3,757,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9.8291%,其持股情况累计变动比例为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3,757,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3.3852%。
⑤2022年12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2022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38.8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0日非交易过户至“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户由3,757,900股减少至2,369,900股。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的14,694,860股从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9.8291%,被动稀释为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9.7387%,其持股情况累计变动比例为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3.4756%。
⑥2023年5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3,261,92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369,900股后的
股本,即150,892,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892,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75,446,0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8,707,930 股。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的14,694,860股因上述权益分派转增为22,042,289股。其合计持有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369,900股后总股本的9.7387%,其持股情况累计变动比例为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的3.4756%。
⑦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以下为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在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6日的减持情况:
综上,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自公司在2020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持股比例变动达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李伟雄先生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11,794,499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5.21%、公司总股本比例5.16%;李咚怡女士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6,797,49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3.00%、公司总股本比例2.97%。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
李伟雄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2日 | 19.88 | 1,750,300 | 0.7653 | 0.7733 |
李伟雄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6日 | 19.88 | 1,300,000 | 0.5684 | 0.5744 |
李咚怡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6日 | 19.88 | 400,000 | 0.1749 | 0.1767 |
合计 | 3,450,300 | 1.5086 | 1.5244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 |||
股东姓名 | 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 |
李伟雄 | 8,580,444 | 6.74% | |
李咚怡 | 8,243,956 | 6.48% | |
合计 | 16,824,400 | 13.2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东姓名 | 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用户后总股本比例 |
李伟雄 | 11,794,499 | 5.16% | 5.21% |
李咚怡 | 6,797,490 | 2.97% | 3.00% |
合计 | 18,591,989 | 8.13% | 8.21%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能实业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3,450,30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总股本比例的1.5244%、公司总股本的1.5086%。
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前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明细如下表: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
李伟雄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2日 | 19.88 | 1,750,300 | 0.7653 | 0.7733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李伟雄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6日 | 19.88 | 1,300,000 | 0.5684 | 0.5744 |
李咚怡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6日 | 19.88 | 400,000 | 0.1749 | 0.1767 |
合计 | 3,450,300 | 1.5086 | 1.5244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伟雄 | 李咚怡 |
日期:2023年6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 | |
股票简称 | 海能实业 | 股票代码 | 30078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李伟雄、李咚怡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 - | |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变 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 否 ?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披 露 前拥 有 权 益 的股 份 数 量 及占 上 市 公 司已 发 行 股 份比例
股东一:李伟雄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8,580,444股持股比例:6.7393%股东二:李咚怡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8,243,956股持股比例:6.4750%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一:李伟雄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比例:-1.5283% 变动后持股数量:11,794,49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2110% 股东二:李咚怡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比例: -3.4717% 变动后持股数量:6,797,49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0032% |
在 上 市 公 司 | 时间: 2021年7月22日至2023年6月6日 |
中 拥 有 权 益 | |
的 股 份 变 动 | |
的 时 间 及 方 |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而增发股份、公司回购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等因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
式 |
是 否 已 充 分 披 露 资 金 来 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拟 于未来12个 月 内 继 续 增 持 | 是 □ 否 ?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 此 前6 个 月 是 否在 二 级 市 场买 卖 该 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公 司 和 股 东 权 益 的 问 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 未 清 偿 其 对 公 司 的 负 债 , 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 负 债 提 供 的 担 保 , 或 者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其 他 情 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是 否 需 取 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 否 已 得 到 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伟雄 | 李咚怡 |
日期: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