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5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梁粱,200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景奕博,201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5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林映雪,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具有恰当性,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