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7  海能实业(300787)公司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3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年度回购的9,476,097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9,496,515股减少至220,020,41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9,496,515元减少至220,020,41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上述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21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和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东康路22号海能实业证券部

联系人:韩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系电话:0769-89920699邮箱地址:anfuhinen@ce-link.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应资料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