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能实业股票代码:300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伟雄、李咚怡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中国香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合计持股比例到达5%)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 | 指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海能实业 | 指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李伟雄、李咚怡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股份减少(合计持股比例到达5%)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海能实业任职情况 |
李伟雄 | 男 | 中国 香港 | 广东省深圳市 | 否 | 无 |
李咚怡 | 女 | 中国 香港 | 中国香港 | 否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李伟雄、李咚怡,系父女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并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意向,亦不存在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临时保管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李伟雄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拟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6月17日),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17,908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5%。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2,611,939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股本比例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05,969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股本比例的0.5%。
故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减持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李伟雄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公司可转债转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等因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以下为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伟雄先生及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91,98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8.1291%。
2、李伟雄先生及李咚怡女士在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6日合计减持1,377,500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6023%。减持后,李伟雄先生及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17,214,48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28,707,930股的7.5268%。
3、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6月29日归属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28,707,930股增加至229,495,898股。李伟雄先生在同日减持250,000股,减持后,李伟雄先生及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16,964,489股占公司总股本229,495,898股的7.3921%。
4、李伟雄先生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9月7日减持1,711,800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0.7459%。减持后,李伟雄先生及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15,252,689股,占当时总股本229,495,898的6.6462%。
5、公司可转债自 2023年10月19日进入转股期,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30日期间,“海能转债”合计转股617股,公司总股本由229,495,898股增加至229,496,515股。李伟雄先生及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的15,252,68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29,496,515股的6.6462%。
6、李伟雄先生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3月11日减持2,146,499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0.9353%。减持后,李伟雄先生及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13,106,190股,占当时总股本229,496,515股的5.7108%。
7、2024年3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9,476,097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9,496,515股变更为220,020,418股。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的13,106,190股,从占当时总股本229,496,515股的
5.7108%被动增加为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20,020,418股的5.9568%。
8、2024年5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以当时公司总股本220,020,41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369,900股后的股本,即217,650,51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3,530,10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3,550,521股。李伟雄先生及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的13,106,190股因上述权益分派转增为15,727,42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63,550,521股的5.9672%。
9、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债券合计转股13,336股,公司总股本从263,550,521股增加至263,563,857股。李伟雄先生及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的15,727,42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63,563,857股的
5.9672%。
10、李咚怡女士在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1日减持2,54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672%。截至2025年3月21日,李伟雄先生及李咚怡女士合计持有13,178,128股,占公司总股本263,563,857股的5.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李伟雄先生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8,650,44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821%;李咚怡女士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4,527,68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179%。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伟雄 | 持有股份 | 11,794,499 | 5.16% | 8,650,440 | 3.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794,499 | 5.16% | 8,650,440 | 3.2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李咚怡 | 持有股份 | 6,797,490 | 2.97% | 4,527,688 | 1.7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97,490 | 2.97% | 4,527,688 | 1.7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持有股份 | 18,591,989 | 8.13% | 13,178,128 | 5.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591,989 | 8.13% | 13,178,128 | 5.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1、数据保留2 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李伟雄及李咚怡合计持有的18,591,989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总股本比例的8.21%。本次权益变动后,李伟雄及李咚怡合计持有的13,178,128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总股本比例的5.0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海能实业股份累计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1、李伟雄直接持有公司8,650,440股,均为无条件限售股份,其中8,650,000股被质押及司法再冻结,440股被司法冻结。
2、李咚怡所持海能实业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李伟雄先生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李咚怡女士前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2,54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72%,减持股份情况明细如下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李咚怡 | 集中竞价 | 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1日 | 13.91 | 2,549,300 | 0.9672%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伟雄 | 李咚怡 |
日期:2025年3月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 | |
股票简称 | 海能实业 | 股票代码 | 30078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李伟雄、李咚怡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 - | |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变 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 否 ?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披 露 前拥 有 权 益 的股 份 数 量 及占 上 市 公 司已 发 行 股 份比例 | 股东一:李伟雄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11,794,499股 占总股本持股比例:5.1570%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本持股比例:5.2110% 股东二:李咚怡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6,797,490股 占总股本持股比例:2.9721%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本持股比例:3.0032%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一:李伟雄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比例: -1.8749% 变动后持股数量:8,650,440股 占总股本持股比例:3.2821% 占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持股比例:3.3119% 股东二:李咚怡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比例: -1.2542% 变动后持股数量:4,527,688股 占总股本持股比例:1.7179% 占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持股比例:1.7335% |
在 上 市 公 司 | 时间: 2023年6月7日至2025年3月21日 |
中 拥 有 权 益 | |
的 股 份 变 动 | |
的 时 间 及 方 |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等因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
式 |
是 否 已 充 分 披 露 资 金 来 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拟 于未来12个 月 内 继 续 增 持 | 是 □ 否 ?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 此 前6 个 月 是 否在 二 级 市 场买 卖 该 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公 司 和 股 东 权 益 的 问 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 未 清 偿 其 对 公 司 的 负 债 , 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 负 债 提 供 的 担 保 , 或 者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其 他 情 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是 否 需 取 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 否 已 得 到 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伟雄 | 李咚怡 |
日期: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