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18  海能实业(300787)公司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13,433,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2,686,604.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3,433,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955周洪亮
203****034周洪军
308****773东台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772东台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能转债”,债券代码“123193”)的转股价格由原14.70元/股调整为14.50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七、咨询机构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东康路22号海能实业证券部咨询联系人:韩双咨询电话:0769-89920699传真电话:0769-89920690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