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志跃)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志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志跃,研究生学历,持有解放军理工大学(原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卫星通信专业学士学位,军事科学院军事战略学硕士学位。曾服役于原昆明军区、成都军区,历任连、营、团三级主官、军区司令部办公室第一秘书处处长、师副政委。曾任四川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省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主任,省委宣传部巡视员兼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编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对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监督,就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审议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上述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同意意见。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联系,确保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年度审计时,与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确认、内部控制审计、内审工作情况等进行沟通、讨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就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定价、对公司独立性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各季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调整变动。本人认为这些人员具备其所担任职务的相关任职条件,各项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任职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2025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跃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