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控股子公司成都唐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源能源”)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基础上,新增对唐源能源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即合计对唐源能源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4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增后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唐源能源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成都银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债务人:成都唐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最高额人民币4,4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货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7、保证期间:(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3)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贴,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61,554,129.0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