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邹 燕 胡 伟 丁 煜
2023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