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79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1,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1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111,700.0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58,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2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6028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募集资金净额 | 350,058,300.00 | |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 14,567,750.77 | 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44,981,451.03 | |
减:补充营运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 | |
减:手续费支出 | 8,208.28 | |
加:利息收入 | 1,489,613.56 |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10,046,993.49 | |
2022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 2,037,496.97 |
(三)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募集资金年初净额 | 2,037,496.97 |
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037,749.84 | |
减:手续费支出 | 75.80 | |
加:利息收入 | 328.67 |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0.00 | |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
其中:活期存款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2019年8月30日,本公司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城根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无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0,058,300.0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7,749.8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1,586,951.6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80,168,300.00 | 180,168,300.00 | 2,037,749.84 | 191,706,258.75 | 106.40% | 2022年 9月30日 | 注1 | 注1 | 否 |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9,890,000.00 | 69,890,000.00 | - | 69,880,692.89 | 99.99% | 2021年 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50,058,300.00 | 350,058,300.00 | 2,037,749.84 | 361,586,951.64 | —— | —— | —— | —— | |
合计 | —— | 350,058,300.00 | 350,058,300.00 | 2,037,749.84 | 361,586,951.6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2020年,受外部及宏观环境影响,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所延缓,公司结合“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变更,由2020年9月30日变更为2021年9月30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对以上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变更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2、“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 中,土建和房屋装修原材料价格变化较大,土建和装修实际发生费用将超过预算金额,又因2020年宏观环境的影响,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所延缓。 为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实施该募投项目,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后拟调整 “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部科目金额并延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 至2022年9月30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事项无 异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过近几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公司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需求,为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实施该募投项目,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公司拟将“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部分变更,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本次拟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区”和“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西部智谷A2区”两个地点变更为“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区”、“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西部智谷A2区”和“成都市武科西四路99号”三个地点,即新增实施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99号”,变更后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公司拟新租赁的场地,其中变更后的后两个实施地点的场地租赁费由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续若需履行相关备案、环评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对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注1 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额大于承诺投资额,主要系本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继续投入该项目所致。根据《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述,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新增年均销售收入20,000.00万元,年新增利润总额6,514.45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9月转固,本报告期该项目产生销售收入11,854.15万元和利润总额1,940.23万元。注 2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8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4,567,750.77元。2019年9月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8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9CDA60296)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予以审核确认。本公司2019年9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567,750.77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