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6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94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攀西钒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西钒钛”)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2、近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攀西钒钛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近日,公司与成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智谷耘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谷耘行”)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4、近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攀西钒钛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的授信融资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攀西钒钛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5、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智谷耘行与招商银行的授信融资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智谷耘行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6、近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唐源智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源智控”)与招商银行的授信融资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唐源智控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攀西钒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攀西钒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7月29日
3、注册地址:盐边县新九镇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新九大道26-1号
4、法定代表人:蔡敏
5、注册资本:5263.16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国
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用农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公共铁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攀西钒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7%,盐边县再兴钒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8%,占栋持股5%。
8、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攀西钒钛期末总资产为25,203.62万元,负债总额为19,531.60万元,净资产为5,672.0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993.92万元,利润总额为982.32万元,净利润为775.8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攀西钒钛期末总资产为26,963.83万元,负债总额为21,148.93万元,净资产为5,814.90万元,营业收入为3,326.04万元,利润总额为165.50万元,净利润为142.8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攀西钒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智谷耘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智谷耘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9月3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9号1栋5层501号
4、法定代表人:王瑞锋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持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谷耘行期末总资产为9,805.26万元,负债总额为
673.78万元,净资产为9,131.4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195.39万元,利润总额为5,115.60万元,净利润为5,115.6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智谷耘行期末总资产为10,930.47万元,负债总额为
333.04万元,净资产为10,597.43万元,营业收入为1,482.81万元,利润总额为1,467.61万元,净利润为1,465.9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智谷耘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成都唐源智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唐源智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5月21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9号1栋2层201号
4、法定代表人:李勇
5、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特种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软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环保咨询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唐源智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0%,罗若月持股11%,倪少权持股4%,王远波持股2%,许惟国持股1%,李勇持股5%,占栋持股7%。
8、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唐源智控期末总资产为3,318.75万元,负债总额为
965.13万元,净资产为2,353.6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012.60万元,利润总额为13.81万元,净利润为13.6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唐源智控期末总资产为3,007.16万元,负债总额为
709.49万元,净资产为2,297.67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54.97万元,净利润为-55.9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唐源智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人:光大银行
2、保证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受信人:四川攀西钒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成都银行(乙方)
2、保证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3、债务人:四川攀西钒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本金限额人民币4,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7、保证期间:
(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
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融,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成都银行(乙方)
2、保证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3、债务人:成都智谷耘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本金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7、保证期间:
(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融,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申请人:四川攀西钒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申请人:成都智谷耘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六)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申请人:成都唐源智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
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0,075.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份。
3、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3份。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