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 人,代表股份76,467,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57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9人,代表股份7,496,24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109人,代表股份 7,496,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2%。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44,6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5%;反对 68,6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弃权50,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7,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55%;反对6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2%;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阮婧怡谢艾玲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