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宇瞳光学(300790)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宇瞳光学(300790)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阳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梅山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不适用(发行人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全部使用完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不适用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项目工作内容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2年12月3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对上市公司股东合规减持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公司原共同控股股东、督促公司及时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实际控制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且不再续签,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信息披露违规赔偿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7. 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未出现所述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曹 阳 吴梅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