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4  宇瞳光学(3007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3-050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发行人”或“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东兴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深证上〔2023〕135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宇瞳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如下问题: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8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60,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8,0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宇瞳光学公开发行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宇瞳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3年8月11日(T日)结束。

根据2023年8月9日(T-2日)公布的《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宇瞳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宇瞳转债本次发行60,000.00万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发行日期为2023年8月11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宇瞳转债总计为4,857,041张,即485,704,1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95%。

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宇瞳转债总计为1,142,950张,即114,29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9.05%,网上中签率为

0.0011856348%。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的有效数量为96,399,829,320张,配号总数为9,639,982,932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9639982932。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8月14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2023年8月15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宇瞳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能且仅能购买10张(即1,000元)宇瞳转债。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有效申购数量(张)实际配售数量(张)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4,857,0414,857,041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96,399,829,3201,142,9500.0011856348
合计96,404,686,3615,999,991-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9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宇瞳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8月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天富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

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资本市场部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联系电话:010-66553417

发行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