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关于宇瞳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瞳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11月11日,累计4,193,345张“宇瞳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33,680,04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04%。
2、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尚有1,806,655张“宇瞳转债”尚未转股,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0.11%。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同意注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875.03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6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宇瞳转债”,债券代码 12321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宇瞳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 2029年8月10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宇瞳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5.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9日起生效。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确定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2.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9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4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7),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50元/股调整为12.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1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3),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40元/股调整为12.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26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情况
“宇瞳转债”于2024年2月19日开始转股,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335,546,716股。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359,700,315股。“宇瞳转债”累计转换成公司股票33,680,04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04%;尚有1,806,655张“宇瞳转债”尚未转股,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0.11%。
三、备查文件
1、“宇瞳转债”开始转股前(2024年2月8日)及截至2024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宇瞳光学”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宇瞳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