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乐健康: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四)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23-045)。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时间以及股权登记日有误,现对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1980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开展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1.00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更正后: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1980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开展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附件。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