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乐健康: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实际控制人林培青先生继承其父亲林奇雄先生遗产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培青先生出具的《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林培青先生因继承将导致其在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林奇雄先生于2023年5月13日逝世。林奇雄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28,8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 2.01%;通过广东光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光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48,173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3.3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76,973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5.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公证处出具的(2023)粤汕汕头第2727号、(2023)粤汕汕头第2728号《公证书》以及林奇雄先生生前所立遗嘱、林奇雄先生与林培青先生于2019年10月9日签订的《信托合同》,林奇雄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广东光辉股权作为《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由林培青先生按照林奇雄先生的意愿,在其逝世后全部由林培青先生作为受托人继承,不作为林培青夫妻的共同财产;由林培青先生以
其名义,为《信托合同》项下的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其中该等股权、股份的表决权,由林培青先生基于其自由裁量而行使;信托项下的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及其派生股份(若有)的全部经济利益;信托项下的受益人为林奇雄先生的近亲属。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林培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6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7.18%;通过广东光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830,227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22.0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790,227股,占公司股本比例29.2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林培青先生本人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6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7.18%;通过广东光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830,227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22.07%;作为信托受托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28,8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2.01%,通过广东光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48,173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3.3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467,2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34.61%。其中,林培青先生作为信托受托人对其通过信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表决权,信托合同项下的受益人享有该等股份及其派生股份(若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仙乐健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林培青、陈琼仍为仙乐健康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股份变动数据以过户完成后的数据为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仙乐健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林培青先生签署的《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公证处出具的(2023)粤汕汕头第2727号、(2023)粤汕汕头第2728号《公证书》;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林培青先生因继承导致其在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