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乐健康: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1 证券简称:仙乐健康 公告编码:2024-046债券代码:123113 债券简称:仙乐转债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6月13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24.4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81,562,354股的0.13%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2.71元/股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人数:22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经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乐健康”、“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表决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3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95)。
3、2023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98)。
4、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登记数量
106.50万股,授予价格12.71元/股,登记人数67人,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12月27日。
6、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4年5月23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
12.7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26.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年5月23日
2、授予价格:12.71元/股
3、授予数量:24.4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81,562,354股的0.13%
4、预留授予人数:22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7、本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登记数量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共计1.90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30万股调整为24.40万股。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22人) | 24.40 | 100.00% | 0.13% | ||
合计 | 24.40 | 100.00% | 0.13%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9、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10、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3.1249亿元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9.2677亿元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6612亿元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若公司发生投资并购行为,则当年度及之后年度的公司营业收入考核以扣除投资并购产生的新增营业收入为核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对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情况设置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业务单元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6250万股,本次向符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6.30万股,剩余未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4.3250万股作废失效,未来不再授予。本激励计划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共计1.90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30万股调整为
24.40万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人,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40万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事宜均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4)第00093号),审验结果为: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公司实际已授予2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44,000股,筹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1,24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44,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857,240.00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公司民生银行汕头分行633390026银行账号内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净额为人民币3,101,240.00元。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5月23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6月13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1,605,473 | 17.41 | 244,000 | 31,849,473 | 17.52 |
高管锁定股 | 30,540,473 | 16.82 | 0 | 30,540,473 | 16.8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065,000 | 0.59 | 244,000 | 1,309,000 | 0.72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9,956,881 | 82.59 | 0 | 149,956,881 | 82.48 |
总股本 | 181,562,354 | 100.00 | 244,000 | 181,806,354 | 100.00 |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本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81,562,354股增至181,806,354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照最新公司总股本181,806,354股摊薄计算,2023年每股收益为1.5458元/股。
九、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5月23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24.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71元/股,则2024年-202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656.60
656.60 | 223.43 | 223.43 | 128.58 | 36.48 |
注: 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锁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二、备查文件
(一)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4)第00093号);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