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乐健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告编码:2026-094
债券代码:123113
债券简称:仙乐转债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情况的核查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 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要求,未发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形:
2、经审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20 名激励对象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24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比例为30%。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 年6 月13 日,预 留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6 年6 月12 日届满,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6 年6 月15 日至2027 年6 月14 日。
5、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仙乐健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5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公司2025 年的 营业收入为42.6291 亿元,业绩考核目标完成度为86.5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为86.53%。根据公司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激励对象所属业务单元2025 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预留部分20 名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资 格中,20 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 标准系数为100%。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92,559 股。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 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1、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