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壹网壹创(300792)公司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在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的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及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推选王张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过对王张铭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度业务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开拓业务,提高经营效率。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的经营状况、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已连续作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客观、公允的审计结果。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杜 健 胡正广

王文明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