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520号5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振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119,951,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7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8,235,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4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1,716,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5人,代表股份1,716,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5人,代表股份1,716,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19,642,614 | 99.7423% | 261,430 | 0.2179% | 47,700 | 0.0398%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407,398 | 81.9910% | 261,430 | 15.2302% | 47,700 | 2.7789% | 0 | 通过 | ||
本次股东会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贞妮律师、温婷婷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