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338,388,800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0,758,32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38,388,800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963 | 东莞市文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 | 08*****148 | 泰安市文宏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 | 08*****096 | 泰安市文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 | 08*****962 | 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 | 02*****955 | 严帆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9-22248801
传真:0769-86596111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