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特定股东泰安市文宏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智能”或“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持佳禾智能股份1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73%)的股东泰安市文宏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宏实业”),本次计划减持累计不超过10,151,5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文宏实业的《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文宏实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文宏实业本次股份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文宏实业减持情况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比例 (%) |
泰安市文宏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3-5-29 | 3,371,000 | 18.15 | 0.9962 |
大宗交易 | 2023-5-30 | 3,396,700 | 19.08 | 1.0038 | |
集中竞价 | 2023-6-13 | 33,800 | 22.03 | 0.0010 | |
集中竞价 | 2023-6-14 | 85,200 | 22.16 | 0.0252 | |
集中竞价 | 2023-6-15 | 1,880,000 | 21.95 | 0.5556 | |
集中竞价 | 2023-6-16 | 110,000 | 22.22 | 0.0325 | |
集中竞价 | 2023-6-19 | 1,274,889 | 21.78 | 0.3768 |
注1: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文宏实业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2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次数为5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泰安市文宏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6,000,000 | 4.73% | 5,848,411 | 1.7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000,000 | 4.73% | 5,848,411 | 1.7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合计 | -- | 16,000,000 | 4.73% | 5,848,411 | 1.73% |
注:前述计算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文宏实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承诺。
(二)文宏实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三)文宏实业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文宏实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泰安市文宏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