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金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与公司披露的《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