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关于完成注销合资公司的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销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注销合资公司的情况概述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珑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珑璟光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珑佳全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珑佳全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2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珑璟光电出资人民币2,9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珑佳全息自2023年6月9日注册登记后未实际开展经营,公司及珑璟光电也未实缴出资。
为降低管理成本,经公司与珑璟光电协商,共同决定注销合资公司珑佳全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合资公司珑佳全息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合资公司珑佳全息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注销合资公司珑佳全息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通知书》,合资公司珑佳全息已按照相关手续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注销合资公司珑佳全息,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的范围内未发生变化。
二、备查文件
(一)《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