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进展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满足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及向银行申请授信所需,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32.5亿元,用于向相关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网络供应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衍生品交易等融资业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子公司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抵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东莞电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东莞电声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5)。
四、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保证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担保金额:最高限额1.5亿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担保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东莞电声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或招商银行东莞分行下属机构)和东莞电声原签有编号为769XY2023035013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部分。
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为169,500.00万元(按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在有效期内的金额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73%。在担保协议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向银行贷款而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3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9%。
前述担保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