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93 |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 公告编号:2024-094 |
债券代码:123237 |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2号《关于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债券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04,00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4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佳禾转债”,债券代码“123237”,并于2024年7月10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1.7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3.58元/股。
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0月21日,“佳禾转债”累计转股11,192,893股,
公司总股本由338,388,800股增加至349,581,693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文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富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严帆先生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4.52%被动稀释至
33.4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东莞市文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3号2栋1601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严帆 | ||||
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 | ||||
权益变动期间 | 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0月21日 | ||||
股票简称 | 佳禾智能 | 股票代码 | 30079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0 | 被动稀释1.11 | |||
合 计 | 0 | 被动稀释1.1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1]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2] | ||
东莞市文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560 | 31.21% | 10,560 | 30.21% | |
严帆 | 1,120 | 3.31% | 1,120 | 3.20%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680 | 34.52% | 11,680 | 33.4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840 | 32.03% | 10,840 | 31.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40 | 2.48% | 840 | 2.40% | |
占总股本比例[2]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349,581,693股(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 有限售条件股份840万股系实际控制人严帆先生持有的高管锁定股。 分项数据加总与汇总数值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