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金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95)。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