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证券代码:300793 |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 公告编号:2026-012 |
| 债券代码:123237 |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公司决定举行董事会换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人调整至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人、独立董事
人、职工董事
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严帆先生、严文华先生、肖伟群先生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同意提名何华明先生、王再升先生、万加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提名是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任职条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候选人本人的同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
和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华明先生、王再升先生、万加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华明先生、王再升先生、万加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何华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四届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严帆先生,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香港理工大学(PolyU)工程商学管理专业、香港科技大学(HKUST)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历任公司业务经理,投资经理。现任东莞市文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子公司广东思派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子公司佳禾声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香港思派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广东佳禾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子公司南通声氏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子公司江西佳芯物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子公司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子公司佳禾元启(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参股公司瑞欧威尔(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月至2025年
月任公司董事,2025年
月至今任佳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0万股,通过控股股东东莞市文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56.384万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376.384万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严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严帆先生与董事严文华先生为父子关系。
2、严文华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管理专业,江西省人大代表。历任东莞常平丰禾电子厂业务经理,博罗园洲佳立泡棉厂销售副总经理,博罗园洲佳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莞市佳禾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子公司深圳声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东莞市文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子公司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子公司佳禾声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佳禾越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25年
月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6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文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控股股东东莞市文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19.816万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严文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严文华先生与董事长严帆先生为父子关系。
、肖伟群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物理系专业。历任江西赣江制药厂设备助理工程师、东莞十和田电子厂高级工程师、东莞富达电子厂课长、东莞德美电子厂品质和技术部部长、东莞市佳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伟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华明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教师,广东华软软件学院任职图书管理员,广州嘉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担任高级经理等职务,历任广东瀚阳轨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千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再升先生,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任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5年至2017年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7年至2022年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2022年至2023年任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3年
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任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再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万加富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14年起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2021年1月起任广东启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8月起任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加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
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