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下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中两个实施国家和一个实施主体,即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全资子公司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新增中欧国家、北美洲国家共两个实施地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和实施地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41,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335,070元,扣除发行费用55,025,3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09,77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16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实际业务需求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 20,560.49 | 3,821.52 |
2 | “China Homelife 247” 展会外贸O2O撮合平台升级项目 | 12,264.28 | 2,279.53 |
3 |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4,129.93 | 24,129.93 |
合 计 | 56,954.70 | 30,230.98 |
2、募集资金的延期、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将“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中的16,572.81万元调整至“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及“O2O
撮合平台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 20,560.49 | 3,821.52 | 13,959.78 |
2 | “China Homelife 247” 展会外贸O2O撮合平台升级项目 | 12,264.28 | 2,279.53 | 8,714.08 |
3 |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4,129.93 | 24,129.93 | 7,557.12 |
合计 | 56,954.70 | 30,230.98 | 30,230.98 |
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0)。
(2)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延期至2022年10月21日完成。
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6)。
(3)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的建设延期至 2023 年10月21日完成。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6)。
3、募集资金的结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China Homelife 247”展会外贸O2O撮合平台升级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239.32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完成了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并于2023年3月7日完成了“ChinaHomelife 247”展会外贸 O2O 撮合平台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4、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下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属支行(中信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专户用途 | 账户状态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技园支行 | 19033601040011807 |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 正常使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999017755210999 | “China Homelife 247”展会外贸 O2O 撮合平台升级项目 | 已注销 |
中信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 | 8110201013101091208 |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已注销 |
二、本次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本次拟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13,959.78万元,本项目将对公司境外自办展业务的升级与扩展,以扩大公司境外区域市场覆盖。最终,通过境外自办展业务深度和广度的双重延伸,实现公司境外会展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的提升,提高公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实力。
2、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施地点的原因及情况
针对公司现有的境外自办展品牌,公司将继续增加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挖掘展会品牌的区域影响力。结合公司现有的市场覆盖基础,公司拟增加“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国家,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中欧国家和北美洲国家。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
实施地点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中南美国家 | 中南美国家 | |
中东国家一 | 中东国家一 | |
中东国家二 | 中东国家二 | |
东南亚国家一 | 东南亚国家一 | |
东南亚国家二 | 东南亚国家二 | |
东欧国家 | 东欧国家 | |
中欧国家 | ||
北美洲国家 |
本次增加“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国家,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完成相关备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公司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向子公司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AC064Q成立时间:2016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何问锡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四、上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增加“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布局、业务经营需要等因素,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增加“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当下业务需要和充分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后所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加速公司业务发展,加快公司整体产业布局。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及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用途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