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经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经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
二、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的规定,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三、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8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个人考核符合规定要求以及归属的资格条件,可以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7457万股。本次归属事项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四、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16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个人考核符合规定要求以及归属的资格条件,可以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653万股。本次归属事项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五、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因如下原因对2020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由于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9395万股不得归属,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94人调整为92人,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51.7939万股调整为49.8544万股。
此外,鉴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348,312,961.72元,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为87.078%,则各期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7.078%,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作废6.4421万股,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作废0.9693万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12人考核结果不为A+、A或B+,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或不能全部归属,共计作废1.6666万股;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1人考核结果不为A+、A或B+,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或不能全部归属,共计作废0.0654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合计作废数量为11.0829万股。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安保和 刘松萍 李丹蒙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