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国金证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奥会展”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就米奥会展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0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41,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335,07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025,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09,770.00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3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截至2024年3月31日 剩余募集资金 |
1 |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 13,959.78 | 3,013.38 |
2 | “China Homelife 247” 展会外贸O2O撮合平台升级项目 | 8,714.08 | 已结项 |
3 |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7,557.12 | 已结项 |
合计 | 30,230.98 | 3,013.38 |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本次拟新增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13,959.78万元,本项目将对公司境外自办展业务的升级与扩展,以扩大公司境外区域市场覆盖。最终,通过境外自办展业务深度和广度的双重延伸,实现公司境外会展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的提升,提高公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实力。
(二)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情况
针对公司现有的境外自办展品牌,公司将继续增加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挖掘展会品牌的区域影响力。结合公司现有的市场覆盖基础,公司拟增加“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
广东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本次增加“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完成相关备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公司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向子公司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DAPQ189J
成立时间:2024年1月19日法定代表人:何问锡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A1栋1003号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米奥会展持有其100%股权。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拟增加“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的实施主体,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布局、业务经营需要等因素,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广东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用途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本次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江 岚 | 金 炜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