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奥会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调查。本次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0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41,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335,07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025,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09,770.00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341号《验资报告》。
(一)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实际业务需求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 20,560.49 | 3,821.52 |
2 | “China Homelife 247” 展会外贸O2O撮合平台升级项目 | 12,264.28 | 2,279.53 |
3 |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4,129.93 | 24,129.93 |
合 计 | 56,954.70 | 30,230.98 |
(二)以往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根据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将“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中的16,572.81万元调整至“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及“O2O撮合平台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调整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 20,560.49 | 3,821.52 | 3,626.80 | 10,138.26 | 13,959.78 |
2 | “China Homelife 247” 展会外贸O2O撮合平台升级项目 | 12,264.28 | 2,279.53 | 2,306.36 | 6,434.55 | 8,714.08 |
3 |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4,129.93 | 24,129.93 | 1,813.57 | -16,572.81 | 7,557.12 |
合计 | 56,954.70 | 30,230.98 | 7,746.73 | -- | 30,230.98 |
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米奥会展: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三)以往募集资金结项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China Homelife 247展会外贸O2O撮合平台升级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均于2022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结项并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实施主体是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广东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共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4,451.78万元,该项目已按计划完成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A) |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B) | 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投资总额 (C)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E=A+B-C) |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 13,959.78 | 614.95 | 14,451.78 | 122.95 |
注:上表中累计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系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实施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技园支行 | 19-033601040011807 | 25,165.37 |
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浙江自贸区杭州江南支行 | 3301040160023560058 | 555,639.47 |
广东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华侨农场支行 | 44-077701040017312 | 648,686.29 |
合计 | 1,229,491.13 |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按照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同时存储期间产生利息收入,使得“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出现少量募集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29,491.13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第6.3.5条规定的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本次将“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监事会发表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 岚
金 炜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