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2  贝斯美(300796)公司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贝斯美”) 分别于2023年3月7日和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预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5.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江苏永安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华夏银行淮安分行给予江苏永安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为2023年5月9日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与华夏银行淮安分行为上述融资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江苏永安向华夏银行淮安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以内。

三、被担保人情况

1、江苏永安的基本信息

名称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
法定代表人方浙能
注册资本11561.556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7日
营业期限2005-12-27 至 2025-12-26
经营范围二甲戊灵原药、乳油、悬浮剂、微囊悬浮剂生产(《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9日);聚2,3-二甲基苯胺、3-硝基邻苯二甲酸、2-甲基-3-硝基苯甲酸生产;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江苏永安的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永安95.8916%股权3 、江苏永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1资产总额74,606.8478,481.80
2负债总额11,387.0618,961.99
3净资产63,219.7859,519.81
序号项目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1营业收入19,577.4766,177.79
2利润总额4,951.5812,311.72
3净利润3,699.9710,441.70

4 、被担保方江苏永安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 (甲方)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 、债权人 (乙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的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它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累计为9693.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最高额融资合同》;

2 、 《最高额保证合同》;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