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万健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8,057,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万健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万健石”)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8月17日,因上海祥万健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致上海祥万健石持股比例累计由6.349842%下降至4.99997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上海祥万健石
上海祥万健石 | 大宗交易 | 2023年8月17日 | 9.22 | 4,874,957 | 1.35% |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上海祥万健石
上海祥万健石 | 合计持有股份 | 22,932,000 | 6.349842 | 18,057,043 | 4.99997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932,000 | 6.349842 | 18,057,043 | 4.99997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上海祥万健石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祥万健石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海祥万健石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上海祥万健石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