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绍兴贝斯美”)业务发展,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申请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合同为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江苏永安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4.2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拟申请不超过5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3月31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
4、法定代表人:陈峰
5、注册资本:361,142,872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98,819.23 | 214,501.06 |
负债总额 | 51,959.21 | 67,379.63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33,554.43 | 50,595.84 |
流动负债总额 | 30,246.71 | 40,603.63 |
净资产 | 146,860.02 | 147,121.43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6,602.93 | 18,442.75 |
利润总额 | 3,620.14 | 1,776.54 |
净利润 | 3,247.98 | 1,573.90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绍兴贝斯美母公司财务数据。
8、 绍兴贝斯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主债务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
4、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责任期间:保证期间为自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目前合同各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7,710.8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55%,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8,388.5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595.8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案文件
《江苏永安股东会决议》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6日